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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良债权之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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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银行不良债权形成原因(一)经济转轨时期信用关系的扭曲。在目前经济转轨时期,所有制改革滞后,银企之间难以形成规范化信用关系,一方面,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同国有企业一样都是国家所有,缺乏尽快清偿债务的内在压力和约束机制,加之许多拖欠的贷款是行政干预的结果,无人负责。这样,不可能建立真正还本付息的信用准则和市场经济中规范化的信用关系。而且,当出现还贷困难时,政府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通过延长还贷期限,降低利率,减免债务,扶持国有企业。(二)现代体制下。
出处 《江苏农村金融》 1998年第10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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