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注“一厂多牌”逃税新动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税收征管和稽查中,有时会遇到“一厂多牌”的情况,即:一套班子(主要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一个地址,以经营一个企业为主的同时,还兼营几家企业,挂几块厂牌。不管这些“厂牌”是否具有法人或二级法人资格,实际上,都以独立主体身份各为纳税人,归属于同一个或不同的税务机关征管。有些业户往往利用“一厂多牌”的便利条件,在税收上打“擦边球”。
作者 陈旭
出处 《税收征纳》 1998年第3期17-18,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