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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区分消费税和增值税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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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新税制实施后,国家在商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种流转税。这两个税种有很多共性:都是以流转环节为征税环节,同样具有间接税性质,税收最终是消费者负担等。二者的计税依据在多数情况下也是一致的。
作者 路斌
机构地区 青山国税分局
出处 《税收征纳》 1998年第1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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