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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食品企业减免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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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近联合发出通知,对调味品、豆制品、酱菜和饲料加工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对直接供应大、中。
出处 《山东肉类科技》 CAS 1998年第2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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