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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战:当心吃哑巴亏——由默示引发的几例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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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意见,是否必须要有对方明确的同意方可!不一定!因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只要一方提出意见,对方在一定期限内没有明确提出反对意见,即被视为同意。这就是我国民事活动中的默示制度。而有的当事人因为不了解该制度,结果就吃了哑巴亏。
作者 宋大朋
出处 《中国商人》 1998年第Z1期49-5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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