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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摩托遭欺诈 靠法律获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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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顺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由顺义县消协支持消费者申诉的摩托车销售欺诈案,最后判决原告消费者王某将原购摩托车退回被告宏宇物资购销公司;被告付给王某加倍赔偿摩托车款8400元,误工费1900元;诉讼费944.40元由被告负担。
出处 《摩托车信息》 1998年第2期45-45,共1页 Motorcycl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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