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论断(简称"成员论")为非公有制经济定了位、正了名,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内的成员,不再是"门外汉"。这为我们重新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地位指明了方向。一、地位的演变如今,非公有制经济的身份、作用已受到相当重视。然而,追溯其历史,它在我国建设的不同时期被当作不同的事物看待,并有不同的地位。到目前为止,其地位的演变大体上经历了四个时期。
出处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1998年第S1期26-29,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Radio & Televisio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