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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重申不得向无证企业供应蚕茧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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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浙江省丝绸集团公司下发通知,重申不得向无“缫丝生产准可证”的企业供应蚕茧原料.通知指出:各级丝绸公司应严格按照浙江省计经委、省工商局、省丝绸公司6月3日联合下发的浙计经工(1998)580号文“关于对我省缫丝机生产、销售实行准可证管理的通知”要求。
出处 《蚕学通讯》 1998年第4期36-36,共1页 Newsletter of Sericultur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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