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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城镇土地地租制 强化国有土地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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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87年开始,广东对长期以来实行的“无偿、无期限和限制流动”的土地使用制度进行了改革,推行了在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前提下,实行“有偿、有期限和允许依法流动”的新使用制度。至1995年底,全省100%的地市级、95%的县(区、市)已实行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制度。
出处 《南方农村》 1998年第4期29-31,共3页 South China Rural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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