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河北一副局长因“卖官”被判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河北省环保局原副局长刘新年因受贿罪最近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刘新年今年47岁,曾在巨鹿县担任过县长、县委书记职务。1994年初,巨鹿县王六村乡党委书记刘某为调到县里工作,找到当时任县长、县委书记的刘新年,刘新年答应尽量为其安排,刘某拿出2000元钱送给了刘新年。刘某后被调到县土地局任第一副局长。1994年12月,刘新年与某公司一经理去广州,刘在所住房间看电视时,对那位经理说:"我给你们公司跑资金办了不少事,我看这台彩电不错,走时能否弄一台。"随后,该经理在商店为刘买了一台东芝29英寸彩电,价值11100元。
出处 《廉政瞭望》 1998年第10期35-3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