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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选市长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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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以破坏选举罪,对通过贿赂人大代表当上滕州市副市长的王宜成立案侦查。日前,王宜成已被依法逮捕。经查明,1997年10月,枣庄市委就各区(市)换届工作对乡、镇领导进行考察,王宜成没有被列为重点考察对象。王便积极策划在1998年滕州市第十四届人代会期间,以代表联名提出候选人的方式,参选滕州市副市长。因此将自己的学生、学生亲属及其亲信确定为人大代表候选人。1997年12月中旬,滕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名单公布后,王宜成亲自或指使镇党委、政府部分成员分别到姜屯。
出处 《廉政瞭望》 1998年第10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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