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实生活中,人们时常发现这样一种现象:暴露的违法违纪问题无法查,案件调查清楚却难处理。这其中,很大程度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作祟。有的地方和部门的保护主义发展刘相当严重的程度,为了一点局部利益或者个人利益,甚至连犯罪的问题都要加以保护。有些地方和部门的负责人,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案件查处工作,或刮"说情风"干扰,或下"禁止令"限制,或设"障碍物"阻拦,或造"烟雾弹"掩盖。形式多种多样,其势愈演愈烈。他们对于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案件不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便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助长了腐败,腐败现象的蔓延又引起执法环境、执法条件的恶化,原因就在于一些人对腐败搞保护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