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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税制实施谈企业增效与财政增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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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新税制出台实施后,一方面规范了企业的纳税行为,另一方面也解决了过去旧税制中税赋不公的种种弊端,使不同行业、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发挥了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与此同时,财政体制也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灶吃饭”,税收收入划分为国税、地税(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共享税,如增值税)。而地方财政又划分为省、市、县不同的预算级次。
作者 范明
出处 《冶金财会》 1998年第11期39-40,共2页 Metallurgical Finan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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