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请示和报告是党政机关常用的两种公文文种。具体地说,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的公文;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询问的公文。对上述两种公文的适用原则,《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然而,有的同志在实际工作中照旧把两者混用或并用,使本来已经明确的概念弄得模糊不清。笔者结合工作体会,谈谈二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出处
《秘书工作》
1998年第11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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