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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集体资产的有效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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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下半年,江苏省东台市廉贻乡对10个乡办企业全面实施改制,除自来水厂由乡集体控股外,其他企业全部实行先售后股。10个企业经评估共有净资产993.8万元;剥离335.6万元,出让净资产658.2万元。经公开竞价出售,资产升值168.2万元,实际变现收入826.4万元。企业改制后集体资产有货币形态的,也有实物形态的,有参股的,又有出租的,以及少量闲置的;有应缴未缴的,也有帐销案存的。怎样正确运作这些资产?是新形势下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廉贻乡针对集体资产的不同特点,在实践中采取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资产营运方式,建立了集体资产三层营运框架:第一层是建立乡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资管会),行使集体资产重大经营决策权、收益分配审批权和检查监督权;第二层是组建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受资管会委托,行使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经营权,承担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第三层是资管会向集体参股、控股企业派出集体资产产权代表和监管代表,负责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营运监管。在具体操作上,廉贻乡根据集体资产存在的不同形式和形态,分别采取了不同的营运办法:
作者 徐锋 张源平
出处 《农村工作通讯》 1998年第8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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