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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比的存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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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拉比(870~950)是中世纪伟大的阿拉伯思想家,新柏拉图主义的奠基者,被尊为伊斯兰哲学的“第二教师”.作为伊斯兰哲学家,他运用逻辑推理就真主与世界万物的关系作了深入的探讨,构造了一个缜密的哲学体系——法拉比存在论.法拉比把世界万物分为两种:必然存在和可能存在.必然存在指本体决定其必然存在,可能存在指的是就本体而言并非必然存在.必然存在的存在由本体决定,是没有原因的、完美的、不可改变的,假定本体不存在是不可能的.必然存在的存在不依赖他体,是万物存在的第一原因.根据法拉比的理论,这一必然存在的存在指的是造物主真主,他从以下几方面具体阐述了真主必然存在的特性:1.真主的存在是无原因的。
作者 李雅柯
出处 《阿拉伯世界研究》 1998年第2期35-36,共2页 Arab World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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