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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把握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的接受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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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从一般意义上讲,称为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而从接受学的角度来看,他们应属于接受主体.这种教育的客体性与接受主体性的辩证统一,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既不是教育者“一厢情愿”的“我讲你通”,又不是接受者对教育内容随心所欲的任意取舍,而是教育者与接受者之间双向建构的互动过程.接受者作为一定历史背景下,从事不同实践活动的社会人,其主体性主要由社会性、实践性、传统文化视野、理论——经验格局和社会心态因素构成.这些因素的交互作用,形成了教育对象的主体性特征,影响着接受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整个接受过程.具体表现在:
作者 张云胜
机构地区 空军政治学院
出处 《空军政治学院学报》 1998年第5期41-4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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