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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出口审价”制止低价出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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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对出口审价重点商品进行出口价格预核签章的暂行规定》明确,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委托中国有关进出口商会(如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商会),对海关实行出口审价的有关重点商品进行出口价格核签章工作,由商会组织同行业企业制定的出口商品同行协议价格,是商会进行出口价格预核签章工作的价格依据。商会对出口价格预核签章需审核的重要内容是:出口合同中与价格条款有关的项目。
出处 《光学仪器》 1997年第Z1期82-82,共1页 Optical Instr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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