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标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所谓危险物是指:凡是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贮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物。由于危险物在一定外因条件下,诸如:受热、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洒漏、与性质相抵物品接触等,易造成火灾、中毒、灼伤、辐射和环境污染等事故,发生事故不但是货物本身遭到损失,更重要的危及人身安全和破坏周围环境,因此。
出处
《交通与运输》
1997年第4期42-42,共1页
Traffic & Transpor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