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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办法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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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对富余职工的安置束手无策,总认为国有企业本身富余职工就多,还要求国有企业自行安置为主,在企业内部安置来安置去仍然是人浮于事。笔者认为,富余职工中的老职工应当以企业安置为主,年青职工应当以政府安置为主。在处理方法上,首先富余职工必须从生产(工作)岗位上拨离出来;其次按富余职工的贡献大小给予不同的待遇;第三是给富余职工创造再就业的条件。一。
作者 孙建中 罗雄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1997年第8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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