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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的立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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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申报立项 国家级新产品计划的立项程序可分为四个阶段: 1.项目承担单位申报阶段 项目承担单位按国家级新产品计划的立项条件准备全部申报材料通过本单位所在地的基层科委或上级主管厅(局)向省(区、市)科委或部门科技司(局)申报。 2、省(区、市)科委或部门科技司(局)审查阶段 省(区、市)科委或部门科技司(局)接到申报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科技规划及国家级新产品立项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将符合国家级新产品条件的项目择优推荐上报国家科委。
出处 《中国科技信息》 1997年第Z1期69-69,共1页 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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