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切艺术的表现从自身的角度来说,总是在一定的空间中进行,因而,要受到客观的有限空间的制约。木偶戏(主要指杖头木偶)则是根据美学的原则和表现形式的需要,在独特的舞台表演空间内由演员操纵木偶人物演出故事的一门艺术。木偶戏舞台有 A、B 两个表演空间:A 为“可视的表演空间”(意指观众能看得到的表演空间),B 为“不可视的表演空间”(意指观众不能看到的)。在论述杖头木偶表演空间之前很有必要把木偶戏舞台简要的说一下。杖头木偶舞台由如下几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假台口,俗称外表演框;第二部分为台口,俗称表演框:假台口至台口的中间为面光区域;第三部分是三道横直布幕栏。
出处
《艺海》
1997年第2期46-49,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