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前,乡镇普遍实行的是多种形式的财政包干体制。这种包干体制较好地适应了当时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其固有的缺陷日渐显露。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后,许多县市根据新的财政状况,制定了新的乡镇财政体制。四川省宜宾市财政局也积极探索"分税制"条件下的乡镇财政体制,其具体的思路和做法是:(一)确立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本原则。一是根据市与乡镇事权的划分,本着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
出处
《中国财政》
1997年第3期26-27,共2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