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可持续发展这个概念是在环境保护运动中形成的,现在一般将可持续的发展概括地理解为地为"满足人类当前的需要,而不危及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持续发展的构想,是为了使人类生活的质量在地球的自然资源得到养护的同时得到改善。为了达到持续发展的目的,国际社会和各国国内都通过了一系列环保条约和法规。在这些环保条约和法规中,几乎都不同程度地采用了贸易法中的方法,例如禁止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数量限制。
出处
《研究生法学》
1997年第3期56-58,34,共4页
Gradu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