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控诉审理程序是指对于某类特定的犯罪不经过控诉机关的控诉而直接由法院的特定审判组织予以判决的审理程序。无论对无控诉审理程序持肯定论者还是对之持批判论者,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5条(以下简称"意见125条"),确定了我国的无控诉审理程序,论者总以之为前提对无控诉审理程序展开论述,即使批判论者亦莫能外。笔者观点既非批判论,更非肯定论,而拟从无控诉审理程序无效论和无理论两方面加以论述,以期达到否定这一程序的目的,并兼与法学界同仁共同探讨。一、无控诉审理程序无效论 (一)"意见125条"的内容违背立法原意。
出处
《研究生法学》
1997年第2期14-17,共4页
Gradu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