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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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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戏曲艺术教育要有教师、学生、教材(剧目),而教师在教学中是主导。教师既是艺术形象的创造者,又是各种表演程式、表演技巧的体现者和实施传技授艺职责的授业者。这种多重职能一身兼的教师本人,其实是作为重复的、具象化的教材内容,对学生施以影响,以教育家艺术家的姿态对戏曲艺术的接班人进行培养。
作者 段丽娟
出处 《大舞台》 1997年第4期88-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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