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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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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对于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党政机关的廉政建设,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各级党政机关都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并就此作出过一系列规定。总的看,这些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好的。但是,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等奢侈浪费现象仍然存在,在有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还呈蔓延之势。为了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重申和制定如下规定:一、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党政机关现有办公楼已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不准改扩建、新建或购买办公楼。现有办公楼未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
出处 《党的建设》 1997年第8期4-,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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