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企业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6]2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和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陕政发[1997]2号)的有关规定精神,为尽快、切实做好向生产经营十分困难、确无工资支付能力的国有企业的工资性贷款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一、严格掌握,尽快办理。发放工资性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一些生产经营十分困难、确无工资支付能力的国有企业",各地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同时。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7年第3期24-24,共1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