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坚持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原则。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体系,先后颁布和实施了一大批法律法规,使我国逐步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发展轨道。然而,就目前而言,我国的法制建设仍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其中特别是行政机关滥用权力、不依法行政的问题尤为严重,它不仅给国家的法制建设带来阻碍和困扰,而且严重影响到行政机关的威望,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安宁。因此,迫切需要把加强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工作提到法制建设的日程上来。一、依法行政的内涵及当前不依法行政的表现马克思主义认为,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而依法行政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领域内,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从这一定义出发,我们可以得出:①各级行政机关的职权不是自己设置的,也不是上级行政机关设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