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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公益广告宣传将得到加强中宣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通知规定:广播、电视媒介每套节目用于发布公益广告的时间应不少于全年发布商业广告时间的3%;电视媒介在晚7点至晚9点时间段,每套节目发布公益广告的时间应不少于该时段发布商业广告时间的3%:报纸、期刊媒介每年刊出公益广告的版面应不少于发布商业广告版面的3%;户外广告经营者应发布一定比例的户外公益广告。
作者 辛研
出处 《当代劳模》 1997年第10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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