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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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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安康、商洛地区行政公署,各有关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九五"期间我省有25个县列入全国第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计划,共可新增水电装机25万千瓦,新增35千伏以上线路1365公里,可使670万人的用电水平达到初级电气化标准,解决200万人的用电问题。这是加快我省农村电气化建设的一个极好机遇,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充分认识建设第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设农村初级电气化县是贯彻党中央。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7年第10期13-14,共2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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