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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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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之所以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主要有以下理由。首先,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核心内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是集体主义原则的具体化,是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行为准则。它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五爱"、"三德"、"四有利"。具体讲就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有利于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弘扬正气,有利于履行公民权利与义务、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等思想道德。从上述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中可以看出,其中具有社会主义道德性质的突出表现在爱社会主义、爱人民和服务群众三条上,其它各条与传统的道德规范要求差异并不十分明显,因此,只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主线贯穿其中,才能给传统道德赋予新的内涵,进而把它们"统帅"起来,充分体现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特征。换言之,"五爱"、"三德"、"四有利"。
作者 陆从峰
出处 《实践(思想理论版)》 1997年第3期33-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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