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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得小利丧性命——陆隆坦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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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句古训终于在陆隆坦身上得到了印证。 现年45岁的陆隆坦,为贪蝇头小利,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在短短的12个月时间里,伙同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1.13亿元,给国家造成极大的损失。此案经湖北黄石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后,黄石市中级法院于1996年11月15日依法判处其死刑。 陆隆坦做梦也没想到,他个人仅分得4500元钱会落得如此下场。
出处 《税收征纳》 1997年第2期30-3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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