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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事务所能处罚纳税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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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纳税人到某税务事务所办理税务登记事宜(该事务所受税务机关委托办理)。工作人员审核其登记资料时发现,该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50日后才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第九条的规定,构成税务违章,于是税务事务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作者 胡俊坤
出处 《税收征纳》 1997年第7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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