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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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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八五”后两年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5号)中有关免征印花税的政策于1995年底执行到期。现经国务院批准,对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印花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出处 《税收征纳》 1997年第7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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