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自酿苦酒该自饮——某运输总公司与税法对抗受重罚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去年12月,荆门市某运输总公司因拒缴欠税被罚款5万元,并先后被追缴欠税35万元、滞纳金2.2万元。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处理,企业法人悔不当初,可为时晚矣! 1996年5月,荆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一稽查组奉命对某运输总公司实行常规检查。一件十分平常的日常征管行为,却因纳税人百般推诿搪塞,引发了一连串的咄咄怪事。
作者 全钧
出处 《税收征纳》 1997年第4期26-27,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