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秘书之友》一九九七年第一期刊登了上海空军政治学院王聚训同志《试析军队机关办理“转发性公文”存在的问题》一文,虽然王文只是针对军队机关而言的,但文中提及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普遍性,同样存在于地方许多党政机关中,我对王文前半部分没有异议,对该文的第三个观点却不敢苟同。正聚训的这个观点认为,在“转发通知”末端标注文尾栏,把被转发的公文装订在后面,就会割裂转发性公文的内容。因此,作为完整的统一性的转发性公文的文尾栏应标注在被转发公文末页下端。笔者对此持不同意见。
出处
《秘书之友》
1997年第8期38-38,共1页
Secretary’s Compan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