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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1997年1月14日国税函〔1997〕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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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1997年1月14日国税函〔1997〕21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企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要否并入利润征收所得税问题的请示》(苏地税函〔1996〕205号)收悉,经研究,现根据税法及有关规定批复如...
出处 《中国税务》 1997年第4期44-45,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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