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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述职评议工作应坚持四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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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干部开展述职评议,是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工作实践中探索出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为了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深度,有效果,笔者认为在实践中应把握好四条原则: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我们党是执政党,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只有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才能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实践证明,哪个地方重视坚持党的领导,评议工作就顺利,评议的效果就好。评议工作中坚持党委领导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确定评议的内容和重点。
作者 刘廷文
出处 《人大建设》 1997年第4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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