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管城区检察院接受监督有“规矩”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年来,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在工作中逐渐形成了一系列接受人大监督的"规矩"。一是健全落实汇报制度。检察院的重要工作部署、年度总结等其它重大事项,都及时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认真听取审议意见。二是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在区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对本院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时,主动予以配合,如实汇报情况,对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认真贯彻执行。
作者 赵晖 宋超
出处 《人大建设》 1997年第11期40-40,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