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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建立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前的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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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过去的一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在河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权,使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共制定、修改、废止和批准地方性法规36件。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建立完善了对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前向省委报告的制度。明确要求对涉及全省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带有全局性、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必须向省委予以汇报草案的拟定题目、主要内容、时间安排等等。
出处 《人大建设》 1997年第5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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