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我们平顶山市六届人大常委会自1994年产生以来,坚持把监督工作特别是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强化监督机制,加大力度,注重实效,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了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其体会,概括起来有两点:一是实施监督应突出重点,二是应把对人的监督抓紧抓好。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要把国家机关的工作纳入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促进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证人民依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具体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