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民族传统艺术的发展,木偶舞蹈已成为木偶艺术表演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木偶艺术的表现形式从单纯的戏曲拓展到话剧、童话剧、歌舞剧等多种艺术形式。木偶形象的制作也根据节目的需要,突破了传统的“偶人形”的单一性,舞台上出现了“动物形”“物体形”等新的造型,丰富了木偶艺术的表现力,为木偶舞蹈开辟了广阔的表现天地。在舞台实践中,木偶舞蹈的表现形式大体可概括为四种:一种情绪表达式,二为人体姿态表现式,三为剧情插入式,四为物偶拟人式。
出处
《当代戏剧》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3期44-45,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