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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调整太原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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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西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调整太原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晋政发[1996]137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同意撤销太原市南城区、北城区、河西区、南郊区、北郊区,设立太原市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一、小店区:辖原南城区的坞城、北营、双塔3个街道,原南郊区的亲贤、黄陵、小店、西温庄、刘家堡、北格6个乡镇及原南郊区郝庄乡的狄村(自然村)。区人民政府驻小店镇昌盛西街。
机构地区 国务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7年第16期719-720,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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