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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关于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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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以下简称"双方")基于两国传统友谊、特别是在政治、经济、科技和文教领域富有成效的合作,本着长期、稳定、全面地发展两国关系的愿望,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为把亚洲和欧洲的和平与繁荣持久地推向二十一世纪,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建立在友好、理解、平等和互利基础上的相互关系。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7年第35期1533-1534,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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