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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人大工委工作条例 推进地区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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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经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以来,伊犁地区人大工委认真履行监督"一署两院"职责,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进地区地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成绩。最近,地区人大工委召开与"一署两院"的第一次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工委与"一署两院"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以及工作程序。当前。
作者 张国梁
出处 《新疆人大》 1997年第2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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