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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大监督 树立公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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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宪法赋予的重要职权。江泽民同志指出:"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这就要求我们政府各部门的领导成员,要切实从思想上正确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明确人民依法选举自己的政府并依法监督自己的政府,是宪法赋予的权力,把执行人大的决定,接受人大的监督作为政府应尽的法定义务,真正做到对人大负责,也就是对人民负责。
作者 戴明梓
出处 《新疆人大》 1997年第1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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