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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重大事项决定权与代表议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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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大事项决定权与代表(委员)议案处理,有着内在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但在地方人大的实践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代表(委员)议案如果不与人大和常委会的职权相联系,就不能产生法定效力;人大和常委会决定权的行使,如果脱离了代表(委员)议案的处理,也是不完善的。然而。
作者 徐友根
出处 《新疆人大》 1997年第5期25-2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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