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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撤销怀化地区设立地级怀化市及洪江市与黔阳县合并设立新的县级洪江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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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怀化地区设立地级怀化市的请示》(湘政[1997]4号)和《关于撤销洪江市和黔阳县合并设立洪江市并定市人民政府驻地于黔城镇的请示》(湘政[1997]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怀化地区和县级怀化市,设立地级怀化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鹤城区迎丰中路。
机构地区 国务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7年第38期1661-1661,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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