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企业面临新的经济运行模式,尤其是国有企业面临更新、重组和优胜劣汰的选择,寻求破产获得新生便成为一个热潮。破产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使国有企业保持生机和活力。然而,由于我国的立法不完善、经验不足,使企业破产中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企业破产逃债风潮,不仅严重冲击了国民经济发展,极大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本文就此问题加以探讨。 一。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1997年第2期78-81,共4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